济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服务时限最短压缩至23天

板块: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21-03-22 17:04:22 作者:济宁新闻网 阅读量:493

摘要: 为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提高我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效率,将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发出招标信息到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服务时限最短压缩至23天,

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度的工作方案》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提高我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效率,将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发出招标信息到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服务时限最短压缩至23天,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度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适用范围、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及工作要求,对适用《工作方案》的范围、目标具体措施及要求做了详细规定。其中工作措施十条,除了包含从项目发出招标公告到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所有环节的具体保障措施,还明确了各环节责任部室。同时,向前向后延申保障措施范围。首先,推行交易文件标准化模板。归集各行业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范本,并对外发布,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电子标准文本,合理设定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因素,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和效率。再者,联合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培训力度,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和系统操作熟练程度,减少因招标文件编制问题、系统操作失误导致的延期开标、流标等异常情形。第三,完善优化场地自动预约功能,提高一次预约成功率,减少因时间、场地冲突,导致的开标时间拖延,提高变更场地和时间的处理效率,做到即到即办。工作日期间均可安排项目,周末、节假日可安排重点工程项目的开评标活动。相关部室应安排人员保障项目开评标活动正常进行。最后,提高特殊事项的办理效率。从招标信息发布到中标通知书发布期间,涉及招投标的特殊事项,相关部室应按照《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工作规程》加快办理进度,提高服务效率。


附:

《关于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度 的工作方案》原文

关于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度 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放管服”改革,提高我市工 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效率,压缩招标投标时限,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进入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公路工程、水运工程等。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压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服务时限,从项目发出 招标信息到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最短压缩至 23 天。 

三、工作措施 

(一)推行交易文件标准化模板。归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 监管部门编制的各行业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范本,并 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外发布,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电子标准文本,招标人可根据项 目具体特点编制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合理设定资格、 技术、商务条件等因素,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和效率。(责 任部室:业务管理部)

 (二)联合招标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 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和系统操作熟练程度, 减少因招标文件编制问题、系统操作失误导致的延期开标、流  标等异常情形。(责任部室:业务管理部、工程交易部、电子 信息部) 

(三)完善优化场地自动预约功能,提高一次预约成功率, 减少因时间、场地冲突,导致的开标时间拖延,提高变更场地 和时间的处理效率,做到即到即办。工作日期间均可安排项目, 周末、节假日可安排重点工程项目的开评标活动。相关部室应 安排人员保障项目开评标活动正常进行。(责任部室:后勤保 障部、电子信息部、工程交易部)

 (四)优化招标信息发布流程。取消行政监管部门、交易 中心对招标信息发布审核和查验环节,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 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直接发布,提高招标信息发布效率。(责 任部室:业务管理部)

 (五)优化专家抽取服务。招标人通过抽取系统提前填写 抽取信息,设置抽取时间节点,实现专家“云抽取”服务。在 全市范围内抽取专家的,应设置专家抽取时间为开标前 2 至 24 小时;全省范围内抽取专家的,应设置专家抽取时间为开标前 12 至 48 小时。(责任部室:工程交易部、电子信息部、后勤 保障部)

 (六)优化开评标系统及服务流程,通过不见面开标、远 程异地评审、系统辅助评标、延时服务等措施,提高开标、评 标效率,确保当天完成评标服务事项,为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 预留充足时间。(责任部室:工程交易部、电子信息部)

 (七)升级中标候选人公示编辑模块,完善系统自动提取4 功能。评审完成后,工程交易部协助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完成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发布,力争在评审结束当天完成发布。 (责任部室:电子信息部、工程交易部)

 (八)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督查部应督促招标人(招标代 理机构)积极响应,尽力消解矛盾争议,督促其在收到异议之 日起三日内完成答复,提高异议答复效率。(责任部室: 督查 部)

 (九)公示期结束后,工程交易部积极协助招标人(招标 代理机构)、行政监管部门尽快完成中标通知书的编辑、上传、 签章等工作。(责任部室:工程交易部)

 (十)提高特殊事项的办理效率。从招标信息发布到中标 通知书发布期间,涉及招投标的特殊事项,相关部室应按照《济 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工作规程》加快办理进度,提高服务效 率。(责任部室:业务管理部、工程交易部、电子信息部、督 查部、后勤保障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度是 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和服务我市城市建设的关键措施,各相关 部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按照本方案部署,积 极推进各项工作。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相关部室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 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细化目标、措施和进度,有序5 推进工作落实,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三)注重协调沟通。各交易环节责任部室应密切配合, 不得推诿扯皮,确保项目各环节无缝衔接,切实提高招标投标 效率。对遇到的难点和重点问题,积极发挥工作主动性,共同 提出解决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公室 

2021年3 月18日印发




标签: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服务时限

来源:济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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