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加速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融合 降本增效显著

板块: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1-09-09 11:34:04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阅读量:507

摘要: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加速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推动构建全区统一的电子化采购平台,进一步打破信息孤岛和提高透明度,实现了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网上监管、网上服务的全面融合和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降低了交易和管理成本,切实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与效益水平,提升了监管效能。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加速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推动构建全区统一的电子化采购平台,进一步打破信息孤岛和提高透明度,实现了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网上监管、网上服务的全面融合和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降低了交易和管理成本,切实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与效益水平,提升了监管效能。截至2021年6月底,全区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累计交易额1465亿元,累计交易笔数75.69万笔。

 
     一、以“政采云”平台为依托,建成综合性政府采购管理服务网络平台,实现了高效便捷的电子化采购
 
     依托“政采云”平台,建成以“门户网站”统一归集发布各类信息、连接交易、监管、服务各平台系统资源的大数据综合性政府采购管理服务网络平台,通过网上交易、网上监管、网上服务的有机融合,实现质量、价格和效率相统一的电子化采购,采购更加高效便捷和规范透明。2020年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透明度第三方评估报告,广西平台建设指标单项得分排名全国第一。其中,交易平台以“电子卖场”和“交易系统(电子招投标)”为主体,监管平台以计划审批备案、合同、公告、结算、预警、监控、诚信、大数据监管为主体,服务平台以供应商、专家、代理机构等用户信息资源管理库和商品库、模板中心、协议中心和平台服务窗客户服务、商品运营、采云学院等为主体。“广西政府采购网”是全区各级监管部门、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等主体的法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和查询管理服务平台,“政采云”各系统数据信息自动推送至网站进行发布或公示。截至2021年8月9日,升级改版后的广西政府采购网累计访问量达9187万人次。2021年1季度网站发布信息1.13万条。
 
     二、先行试点由点到面,推进电子化采购平台全区全面覆盖,实现电子化采购上下贯通和资源共享
 
    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先行试点,再由点到面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改革,逐步推动全区互联互通。2017年底北海市率先试点使用“政采云”平台;2018年下半年全区各地共9个市、35个县先后上线电子卖场系统;2019年10月自治区上线新版“项目交易系统”;2020年,以疫情补短板为契机,在试点扩面基础上,推动“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进入快车道,不断规范电子卖场的统一技术标准和竞争交易规则,将搭建全区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列入年度工作重点,于2020年6月底建成了覆盖全区的统一的电子服务平台和电子卖场,电子卖场实现了“全区一张网”,充分实现网上交易、监管、服务的上下贯通、全面融合和信息资源的共享共用。截至2021年6月底,全区电子卖场平台入驻采购单位32297家,累计交易额1465亿元,累计交易笔数75.69万笔。
 
    三、持续扩展平台功能,推动政府采购全链条电子化,实现了政府采购交易活动“一站式”办理
 
    完善和细化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功能,推进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推动网上超市供应商征集入围和商品上架等工作。截至2021年6月底,全区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入驻供应商50424家,网上超市产品14大类,上架商品745.71万款。运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推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实现“不见面开评标”。鼓励在线提供采购文件和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至2021年5月底,共组织实施全流程电子标政府采购项目39个(其中,公开招标项目19个,竞争性谈判项目8个,竞争性磋商项目12个)。电子化交易平台涵盖了政府采购所有采购方式、采购全流程的各个环节,包括项目采购实施过程的计划备案、需求确定、文件编制、信息公告、评审、合同签订、履约验收、报表统计等。采购单位限额以上、需委托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项目,均通过项目交易系统实施,项目全过程网上留痕和记录,实现了政府采购“一站式”办理,提升政府采购便利度,节省各环节采购成本支出,采购全流程网上公开、有迹可循、公开透明、利于监管。
 
    四、注重政策制度衔接,完善电子化平台功能和管理机制,确保“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发展
 
    在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过程中,把平台功能建设与规范管理相结合,陆续出台一系列制度办法。一是2018年10月出台《启用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电子卖场的五大采购模式功能、计划编制、交易规则和监督管理事项进行明确。二是2018年11月发布《广西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系统正式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在“政采云”平台运行评审专家库。三是2020年1月印发《调整自治区本级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适用限额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调整了十大类协议、定点采购项目的执行期限和上下限额标准,确保电子卖场协议和定点采购活动顺利进行。四是2020年4月出台《广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针对全区面上存在的电子卖场实施属地分散管理、缺乏全区统一的管理协调、条块分割、发展程度不一、基层电子化采购改革进展缓慢等突出问题,从十个方面对电子卖场平台建设和采购活动进行统一规范,明确了各方管理职责和交易规则、程序、流程、异常处置、诚信评价、纠纷处理等规定,统一规范管理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全区一张网”工作。这些制度办法,立足于改革实践发展,内容覆盖平台建设和管理、业务流程规范、交易体系和规则、技术和服务标准、信息发布、监督管理等各个方面,推动全区以电子化模式落实和具体实施了各项政府采购改革措施,也为“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发展和加速推进提供了方向指引和制度保障。


标签: 互联网+政府采购电子化采购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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