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疫情防控期鼓励实行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板块: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20-03-09 09:02:58 作者:北京市财政局 阅读量:427

摘要: 抗击疫情,北京在行动



北京市财政局日前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京财采购〔2020〕326号,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疫情相关的采购项目按照本单位内控程序执行疫情防控绿色通道采购,并于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线上上传市政府采购管理服务平台。对于非疫情防控相关的采购项目,《通知》要求各单位根据实际确需开展采购活动的,应在落实企业复工复产等防控措施、恢复本市生产秩序、促进经济发展要求的基础上,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合理选取评审专家。各单位可按照本单位内控程序要求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确保评审专家符合我市疫情防控“隔离”相关规定;二是鼓励实行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鼓励各单位根据适用情况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非招标采购方式组织实施,减少人员聚集,缩短采购周期。对于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类项目,可参照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实施。  

标签: 通知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Hi,我是你的专属顾问
立即扫码,抢先咨询
预约演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