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招标人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操作说明

板块: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20-02-23 21:21:50 作者: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阅读量:404

摘要: 抗击疫情,云南在行动



各招标人、代理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 号)提出:鼓励招标人对简单小额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对中小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减轻企业负担。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六稳”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各招标人及其代理机构办理进场交易手续时,可选择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若项目不收取保证金,请您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是否缴纳保证金环节选择“否”,在其后附件材料信息上传环节不需要提交“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投标(交易)保证金代收代退委托书”。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2月20日       


标签: 通知

来源: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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