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展览馆装修改造工程采购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 **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二、中选供应商及金额
第一中选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陆万零叁佰陆拾玖元零贰分(¥***,***.**)
第二中选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玖万壹仟柒佰捌拾肆元柒角玖分(¥***,***.**)
三、比选小组成员名单
评委:潘景辉、许勇、陶文林
采购人名称:******
地 址:合肥市屯溪路***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 话:****-********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项目负责人:陈工,联系电话:****- ********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号文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元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其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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