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文化山水旅游公路三期绿道项目(包公镇-长临河镇段)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
肥东县文化山水旅游公路三期绿道项目(包公镇-长临河镇段)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肥东县文化山水旅游公路三期绿道项目(包公镇-长临河镇段)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
项目编号:**************
方式:公开招标(定点抽签)
库类别:肥东县项目咨询及评审服务库
抽签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抽签(采购)日期:****年**月**日
肥东县文化山水旅游公路三期绿道项目(包公镇-长临河镇段)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项目中签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
招标(采购)人名称: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肥东县
联系人: 陈成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得心路和四顶山路交口东南十三层
项目负责人:汪馨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得心路和四顶山路交口东南十三层,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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