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评标专家评价考核办法出台,明确评标专家履职行为

板块: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24-03-15 16:26:24 作者:标事通 阅读量:116

摘要: 近日,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1部门联合发布《贵州省评标专家评价考核办法》,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规范评标评审行为。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评办法(试行)》(黔专管〔2013〕4 号)同时废止。

近日,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1部门联合发布《贵州省评标专家评价考核办法》,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规范评标评审行为。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评办法(试行)》(黔专管〔2013〕4 号)同时废止。
《办法》还列举了贵州省评标专家履职评价标准中,27条一般不良行为情形、22条严重不良行为情形、25条良好行为情形,并对相应分值做出了规定。

文件原文



































标签: 评标专家

来源:标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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