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招标代理机构三大乱收费陷阱!

板块:行业趋势 发布时间:2024-10-14 16:08:25 作者:王蕾 阅读量:247

摘要: 近年来,政采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招标代理机构乱收费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本文将详细阐述当前政采领域中代理机构存在的三大乱收费行为及其治理要点,并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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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采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而进行的一种市场活动,它不仅关系到公共资源的有效配置,更是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之一。然而,近年来,政采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招标代理机构乱收费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本文将详细阐述当前政采领域中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的三大乱收费行为及其治理要点,并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

 

一、收取没有法律依据的费用

 

    政采领域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时会向供应商收取信息技术支持服务费、场地费、公证费等费用,而这些费用并没有得到现行法律法规的支持。例如,南京大学招标办公室主任王咏妙指出,现行法规仅允许招标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和采购文件工本费。除此之外的费用,如信息技术支持服务费,若招标代理机构擅自收取,则构成乱收费行为。此外,公证费也是一个典型的乱收费案例,因为政采通常不需要公证,而是通过录音录像来记录评审过程,因此要求供应商支付公证费是不合理的。

 

治理要点:

- 明确界定可收费项目的范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 提高透明度,所有费用需在采购公告中明确列出。

-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保障供应商权益。

 

法律依据:

- 《政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了招标代理机构合法收费的范围。

 

二、转嫁论证费、专家评审费

 

    在实际操作中,委托方往往会把一些本该由买方负担的咨询费和专家审查费等费用转移到供方身上。这类行为加重了供应商的成本负担,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这些费用原本应该由采购人来支付。例如,某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招标代理机构就向供应商多收取了2300元的专家评审费。对此,多地已经采取措施,比如福建省要求采购人支付专家评审费,并对未履行义务的采购人进行通报;四川省则对转嫁专家评审费的行为进行了处罚通报。

 

治理要点:

- 强化采购人责任意识,确保其按照规定支付费用。

- 明确费用承担方,防止不合理费用转嫁给供应商。

- 加强对采购人的监管,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

 

法律依据:

- 各地发布的指导意见及处罚措施。

 

三、采购文件费用不合理

 

   一些招标代理机构在提供采购文件时,会设置过高的价格或对电子采购文件也进行收费。根据《政采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招标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制作、邮寄成本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这意味着,采购文件的价格应当基于纸张、打印及邮寄的实际成本,而不应成为牟利工具。对于电子文件,更是应当避免任何形式的不合理收费。

 

治理要点:

- 规范采购文件定价机制,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

- 实施电子文件免费或低成本提供政策,减轻供应商经济负担。

- 定期审查收费标准,确保其合理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 财政部令第87号明确要求,招标文件售价应按照成本补偿原则确定。

 

     综上所述,要有效治理政采代理机构的乱收费行为,不仅需要强化法律法规的执行力,还要加强行业自律,提升监督效能,确保政采活动的公平、公正、透明。同时,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从根本上解决乱收费问题,为构建健康的政采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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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代理

来源:标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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