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热点汇总|新标准落地!政府采购业务规范来了
板块: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5-07-21 15:04:58 作者:标事通 阅读量:661
摘要: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了地方标准《政府采购业务规范第1部分:采购人》;南京11家公司因“文档保存者一致”遭废标;2701名评标专家移除出库;住建局:通报3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山东:新标准落地!政府采购业务规范来了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了地方标准《政府采购业务规范第1部分:采购人》(以下简称《规范》)。《规范》由山东省财政厅归口并组织实施,旨在规范采购人在政府采购中的业务及要求,实现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化、统一化和高效化。
适用范围与基本要求《规范》规定了采购人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适用情形、工作流程及业务要求、相关模板和重要事项等基本要求和工作内容,适用于指导采购人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规范》要求,采购人应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工作内容以及质量控制节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需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组织采购活动,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
采购工作核心环节及要求
一、确定采购项目预算来源
《规范》强调,采购人应根据部门预算管理规定,结合具体工作需要,在部门预算中确定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安排。工作内容包括填报项目库、归类采购需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等。
《规范》要求,采购人应履行政府采购主体责任,确保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公开;分年度安排资金的项目,需依据当年预算支出金额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通过预采购机制以项目概算金额组织采购;按预算批复开展采购活动;对完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及以财政性资金为还款来源的项目,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执行相关政策。
二、公开采购意向
《规范》规定,采购人需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公开采购意向(部门预算批复前公开的,以部门预算“二上”内容为依据;批复后公开的,以部门预算为依据)。
《规范》明确,采购意向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公开,原则上不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天;除网上商城实施的采购、紧急采购、续签延续性服务项目外,需清晰公开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内容;预算执行中新增采购项目的,应及时公开意向。
三、明确采购需求
《规范》要求,采购人需根据预算项目库立项、采购预算和指标,细化明确采购需求,包括确定需求调查范围、进行市场调查、编制采购需求、审查采购需求等工作。
《规范》指出,1000万元以上的货物或服务采购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涉及公共利益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技术复杂或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等,需开展需求调查;市场调查需通过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调查对象应具有代表性且数量不少于3个;采购需求中不得包含对供应商的差别待遇、特定品牌要求等内容。
四、组织实施采购活动
《规范》规定,采购人需按照批准的采购预算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主要包括备案采购计划、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立项启动、确认采购文件、确定采购人代表、确认评审结果等环节。
《规范》明确,备案采购计划时需确定计划名称、采购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等;委托代理协议需约定双方权利义务;采购文件应包含通用部分(供应商须知、合同格式等)和专用部分(投标邀请、评审方法等);采购人代表需获得单位书面授权;评审结果确认需遵循相关规定,除特殊情形外不得重新组织评审。
五、签订及履行采购合同
《规范》要求,采购人需按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督促供应商履约,开展验收、公示结果、办理支付及资产入库、归集档案等工作。
《规范》规定,合同需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符合条件的延续性服务项目经核准可续签,续签时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需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开;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结果,公告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采购档案保存期限自采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15年。
六、申请及变更事项
《规范》明确,调剂指标按同级财政部门程序办理;采购进口产品须经设区的市以上财政部门核准,采购文件需注明允许进口但不排斥国产同类产品。
变更采购方式方面,公开招标数额以上项目转其他方式,需主管部门批准并报财政部门;公开招标仅2家供应商符合要求,经批准可开展竞争性谈判。
变更合同信息时,工程项目调整金额等需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申请,经主管单位同意;终止合同需评估履约状况,达成一致后报相关部门批准。
若公开招标供应商不足3家且合规,可直接转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转单一来源无需额外论证);竞争性磋商仅2家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继续,否则终止重采。
《规范》还附有意向公开模板、需求调查表模板、招标公告、合同公告等多项资料性附录及模板,为采购人实操提供便利。
南京11家公司因“文档保存者一致”遭废标!
近日,江苏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一则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引发广泛关注。公示称,在某项目一期工程招标中,11家投标单位因“投标文件雷同”被判定为无效投标。在社交平台上,此事引发网友热议,该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为1亿多元。
公示信息显示,评标委员会在“无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和判定依据”一栏列出了20家公司,其中11家公司被判定的依据均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而在“备注”一栏,这11家公司显示为“文档最后一次保存者与其他单位一致”或“文档作者及保存者与其他单位一致”。
陕西:启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拟检查493家代理机构
2701名评标专家移除出库
为规范评标专家管理,经研究,决定取消以上608名评标专家不符合行业要求的评标专业,其中对全部评标专业被取消的27名评标专家移除出库;对2674名未申报2018版评标专业的评标专家移除出库。近日,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将向存在以上情形的评标专家发送告知短信。
下一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将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深入核查在库评标专家工作经历、社保、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信息,对核查发现提供不实信息或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清理出库,不得再申请四川省评标专家资格。
住建局:通报3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两级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市场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坚决打击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净化我市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查处的3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棒棰岛宾馆维护修缮工程(二期)项目-景观绿化升级EPC总承包项目——投标人串通投标
大连天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大连华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在参与棒棰岛宾馆维护修缮工程(二期)项目-景观绿化升级EPC总承包项目投标中,在实名认证、二次刷卡确认环节出现读卡器模块号一致情形,存在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大连市城市管理局依法依规进行了查处。
二、长海县县镇区锅炉房锅炉及环保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投标人串通投标
本溪锅炉(集团)有限公司与吉林省四平锅炉制造有限公司在长海县县镇区锅炉房锅炉及环保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投标中,在资格确认、文件下载、实名认证环节出现特征码一致情形,存在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长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依规进行了查处。
三、辽宁师范大学学科交叉与产教融合实训中心项目-监理项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沈阳市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参与辽宁师范大学学科交叉与产教融合实训中心项目-监理项目投标过程中,选派了4名无法到岗履职的监理工程师作为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且中标后无法按照投标文件同标准、同条件更换人员,主动放弃中标资格,存在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行为,大连市城市管理局依法依规进行了查处。
针对以上案例,各相关单位、行业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不断提高自律意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共同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竞争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标签: 采招资讯
来源:网络整理
下一篇: 重磅!发改委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意见稿)》
上一篇: 六张图讲明白完整的招采流程
- 联系我们
标事通产品咨询电话:15364932255
标书工具(含驱动)联系电话:010-86483801
北京总部: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创业路6号3层
全国分公司:
深圳 成都 昆明 太原

添加企微咨询

关注标事通服务号
©2004 - 2024 Truelore Inform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