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市还权采购人 提高监管质量

板块: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20-02-27 19:22:00 作者:玉林市财政局 阅读量:197

摘要: 抗击疫情,广西在行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陈雁在15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监管及军队采购分论坛上,介绍了玉林市主要采取明晰采购人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提高监管服务质量、督促采购人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等四项措施,来解决部分采购人依法采购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


一、明晰采购人主体责任
在政府采购实践中,谁对采购结果承担责任呢?在陈雁看来,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中,始终对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什么?怎么采购?为什么采购?”的采购人没有意识到自己作为采购主体应承担的责任。所以,有必要明晰采购人主体责任,开展政府采购法律体系系列宣传。

“经过长期坚持不懈地宣传,玉林市多数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意识正日渐增强,政府采购项目文件编制也日趋规范。”陈雁如是说。

二、还权采购人
陈雁介绍,玉林市坚持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府采购的营商环境,在确保规范、提高效率的前提下,逐步扩大采购单位采购自主权。

一是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备案事项实现“零次跑”;二是电子卖场供应商入驻条件不断修改放宽;三是取消了公务用车维修服务定点供应商的入围数量。

通过这些措施,入驻玉林市政府采购市场的供应商数量不断增加,商品种类也日渐丰富,采购人选择供应商和商品的范围更宽更大,方便了采购人充分行使其自主采购的权利。

三、提高监管服务质量
陈雁表示,玉林市财政局主要通过三方面来提高监管服务质量:一是通过电子化系统建设,缩短采购计划备案等待时间;二是优化进口产品核准程序;三是提高政府采购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以案学法,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为采购单位解疑答惑储备知识。

在督促采购人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方面,陈雁认为,采购单位要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职责与分工。  

标签: 措施

来源:玉林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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