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关于疫情防控期开展远程异地开评标工作指引通知

板块: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20-02-18 13:41:28 作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量:484

摘要: 抗击疫情,山西在行动!





疫情防控期间开展远程异地开评标工作指引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经济发展“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六稳”工作,有序开展招标投标交易,结合我省电子招标投标发展实际,制订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全省范围开展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且4小时以内能够连续完成开评标工作的招标项目(标段)。即投标人异地在线投标、招标人在线抽取评标专家、在线开标、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及省评标专家库共同协调实现远程异地评标,监督方在线监督,招标投标交易活动全过程网上办理的项目。


二、工作方法及规范

开展远程异地评标的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确保规范制定招标文件,通过规范对接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实时传送招标投标信息;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具备相应软硬件设施设备和服务能力;评标专家应当具有电子评标能力,具备开展独立评标的设施设备和场所,严格遵守远程异地独立评标规范及统一要求;山西省评标专家库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调整专家随机抽取系统功能;有关监督部门要规范监督行为,利用电子化手段加强招标投标全过程监督。

1.自主选择交易平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选择依法建设运营且具备能够实现远程异地评标,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实时传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2.规范制定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满足远程异地开评标需要的招标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要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为所选择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开评标场所即所选择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严禁设置现场报名、原件审查等环节;将提交评委评审的文件不留有联系方式作为评审要求;明确接受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推广使用金融机构利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通的通道办理电子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3.主动接受行政监督。招标人提前将拟开展的招标投标活动有关情况及开展行政监督的渠道报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协同有关方面配合行政监督。

4.招标投标网上办。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所选择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信息、接受投标;投标人通过招标公告明确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事务。

5.严控评标专家及评标场所选择。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前1小时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全省范围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山西省评标专家库通过自动语音形式通知符合条件要求的评标专家在各自独立场所按时参加评标。在符合防疫、保密和监督的要求条件下,招标人评标代表的评标场所选择,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协商确定。

6.组建评标委员会并组织评审。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利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信息核对或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鉴别评委身份,利用远程监控等技术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身处独立环境并不存有与外界联系的情况,组织评标。

7.支付专家劳务报酬。原则上参照行业协会自律要求的标准,通过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电子化形式支付专家评审劳务报酬。

8.加强行政监督。有关监督部门通过山西省电子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监督通道对开评标过程实时在线监督。


三、保障措施

1.投标人需提前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中进行在线注册登记,在数字证书认证机构远程办理数字证书。

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要完善功能设置,具备远程异地招标投标功能、监督见证功能,即: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能够实时传送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能够为监督部门提供实时在线开评标过程音视频监督功能;能够在评标过程中为评委提供音视频交流功能;能够为交易主体、监督人提供在线提问和答复质疑、异议、投诉、澄清等信息的渠道。

3.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要提高服务能力,每个项目(标段)都要确定责任人和相应技术、服务人员,及时提供服务,服务能力不足、运行不规范的平台不得开展远程异地开评标,确保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合规进行。

4.山西省评标专家库要进一步健全系统功能,完善专家抽取程序,建立远程异地评标专家库,并对评标专家进行远程开评标网上培训。

5.评标专家要提升电子评标能力,具备开展独立评标的设备和场所,并提前在山西省评标专家库登记相关信息。评标时必须独立进行评审,严格遵守职业操守,评标期间不得有旁人,不得与外界联系,使用电脑应当达到以下配置。


序号

环境指标

配置

1

CPU

双核1.5GHz及以上

2

内存

8GB及以上

3

硬盘

至少转速为5400转的机械硬盘,C盘存储空间至少保持30G以上,用SSD同时存储空间保持20G以上,其他盘符剩余空间保持10G及以上

4

网卡

100Mbps

5

操作系统

Win8及以上

6

办公软件

MS OFFICE2007 (SP3)/ MS OFFICE2010

7

浏览器

IE10.0及以上/Chrome浏览器(版本不低于65) /Firefox/360/ Safari

8

网络

20M及以上宽带/上行速度512kbps

9

摄像头/麦克风

支持摄像头720p录像,内置麦克风


6.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确保主体库注册信息实时核验入库。

7.数字证书认证机构要提供数字证书在线申请办理服务,用户递交办理申请资料后要及时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

8.行政监督部门要根据新情况加强行政监督,努力消除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盲点、断点、堵点,不得以监督困难为由阻碍电子化招投标、远程异地开评标工作的开展,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招标投标工作不停摆。

9.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监督部门要协力加强评标专家工作的约束和规范,确保评委在独立场所评标,评标期间杜绝与外界联系,严控评标专家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10.评标活动完成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要及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并根据监督人的需要,将评委活动音视频、评委交流音视频、评委电脑操作画面视频、评委与投标人音频沟通等资料移交监督人。

11.招标投标项目参与各方要及时总结梳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酌情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省评标专家库、行政监督部门反映,确保能够及时查缺补漏、完善相关功能,促进远程异地开评标有序开展。

12.远程异地开评标工作过程中,确需办理现场业务的单位要严格落实人员登记、健康监测、环境消毒等防控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标签: 通知

来源: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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