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招标投标业绩录入需提供项目网页截图
板块: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21-07-13 10:12:28 作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阅读量:669
摘要: 招投标时,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作为承包人的项目网页截图。
近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业绩录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招投标时,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作为承包人的项目网页截图。
招标投标类似工程业绩的录入主体为项目承接企业,其中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录入主体为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接企业或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按承接工作内容将工作量录入至施工或设计子业绩库中。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施工、设计、监理类似工程业绩,由各联合体成员按联合投标协议中约定的工作内容各自录入相应子业绩库。企业应当按照“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准确录入相关业绩信息,业绩信息录入后确有需要修改的,企业可以自行操作,但相关修改操作不可消除,系统将记录企业所有操作内容并对外公布。
原文如下:
来源: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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