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项举措!市监局: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投标等领域应用

板块: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4-09-05 15:23:41 作者:标事通 阅读量:207

摘要: 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4〕84号,以下简称《重点举措》)。该文件旨在通过一系列系统性和战略性的政策措施,优化我国的营商环境,促进企业更好地发展和扩展。在这份详尽的通知中,市场监管总局从十个方面推出了40项举措,详细阐述了未来一年的重点工作安排。本文将详细解读这些举措,其中包括提升电子营业执照的使用范围、优化市场准入和退出环境等重要措施。

 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4〕84号,以下简称《重点举措》)。该文件旨在通过一系列系统性和战略性的政策措施,优化我国的营商环境,促进企业更好地发展和扩展。在这份详尽的通知中,市场监管总局从十个方面推出了40项举措,详细阐述了未来一年的重点工作安排。本文将详细解读这些举措,其中包括提升电子营业执照的使用范围、优化市场准入和退出环境等重要措施。


《重点举措》要求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持续推进市场准入退出规范化、便利化改革,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激发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重点举措》要求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机制,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加大力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持续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市场环境。


《重点举措》要求良好的市场秩序是优质营商环境的核心内容之一。持续规范市场行为,创新监管机制,以公正监管促进引导公平竞争,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防止劣币驱逐良币,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重点举措》要求做好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公示工作。落实好大型企业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的要求。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在强化标准引领作用上,《重点举措》要求,深入推进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以标准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加快推动标准提升,制修订一批重要国家标准。持续做好重点领域检测评定工作,支持企业研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发挥标准在支撑产业稳链中的基础作用。坚决纠正利用隐性壁垒实施地方保护行为,对利用信用评价、引用地方标准不当构筑新的隐性壁垒行为,加大规范清理力度。深入开展地方标准专项梳理排查,规范地方标准的制定和应用,禁止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


原文如下:




标签: 招投标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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