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废止7份政府采购有关文件

板块: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4-10-17 11:55:33 作者:郝洁 阅读量:215

摘要: 日前,福建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废止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的通知》,决定对有新文件涵盖或不需要继续执行的7份政府采购有关文件予以废止。


日前,福建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废止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的通知》,决定对有新文件涵盖或不需要继续执行的7份政府采购有关文件予以废止。


原文如下:

省级各部门(一级预算单位),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设区市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经梳理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决定对有新文件涵盖或不需要继续执行的7份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 废止文件目录.docx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标签: 政府采购

来源:福建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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