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板块: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21-01-12 10:08:16 作者:国家发改委 阅读量:376
摘要: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完善高速铁路骨干网络,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带动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同意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
发改基础〔2020〕1965号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山西省发展改革委: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北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铁发改函〔2020〕2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完善高速铁路骨干网络,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带动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同意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项目代码:2019-000052-48-01-002639)。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技术标准
(一)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起自京雄城际铁路雄安站,经河北省雄安新区、保定市清苑区及望都、曲阳、阜平等县,山西省五台山风景区,忻州市五台县、定襄县,接入忻州西站,正线全长342公里,全线设12个车站(含1个预留车站),雄安新区地下段利用拟建的东西轴线隧道工程进行布设,同步建设相关存车场、存车线。
(二)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30‰)。牵引种类:电力。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列控系统。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其他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 10621-2014)。
规划远景年输送能力:单向3400万人/年。
三、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572.4亿元,其中工程投资536.3亿元,动车组购置费36.1亿元。保定南设站工程6.1亿元由河北省承担,剩余投资566.3亿元,资本金233.0亿元,其中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22.5亿元,由企业自筹解决(中央预算内投资另行研究确定);河北省出资52.4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由河北省和沿线地市按照相关要求安排财政资金出资;山西省出资58.1亿元(含征地拆迁费用),由山西省和沿线地市按照相关要求安排财政资金出资。征地拆迁费用依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经出资各方认可后计入项目地方股份。资本金以外使用国内银行贷款。
项目由雄安高铁公司负责建设和经营管理,建设工期4.5年。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落实各方出资,涉及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支出的,应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建立持续稳定的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二)深入做好地质勘查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安全可靠。
(三)深化方案研究。做好本项目与京广、大西、京雄商等高铁线路建设运营的协调,加强与雄安新区等城市规划衔接,尽快稳定雄安新区东西轴线隧道等工程方案,确保与本项目同步建成。统筹城市公共交通换乘设施建设,实现铁路客站与城市建成区及其他重要枢纽之间的快速连接、便捷直达,提高综合交通整体效率。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做好本项目建设涉及的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世界文化遗产等环境敏感点的防护和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措施,有效预防或控制不良环境影响。尽快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及专项认证,坚持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同步实施。
(五)合理确定铁路客站周边开发建设规模、边界和功能定位,做好规划预留和控制,突出产城融合、站城一体,规范有序推进开发建设。
(六)强化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五、请国家电网公司同步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确保与本项目同步建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在通讯迁改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
六、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
来源: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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