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四举措立起优化营商环境城市标杆

板块: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1-06-04 13:42:13 作者:李林涛 阅读量:987

摘要: 近年来该市聚焦优化财政领域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导向,将改革嵌入到政府采购各环节、全流程,以改革强管理、优服务、促提升,努力为企业营造高效便捷、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成效突出。

     本报讯 2020年,在全国营商环境测评中,山东省烟台市被评为全国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标杆城市。近年来该市聚焦优化财政领域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导向,将改革嵌入到政府采购各环节、全流程,以改革强管理、优服务、促提升,努力为企业营造高效便捷、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成效突出。这与烟台市财政局采取的以下几项有力措施密不可分。

      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探索政府采购智慧化服务新模式。在线上,加快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全面取消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实现政府采购招标项目全流程在线办理;搭建独立电子监督平台,利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对招标采购全过程进行实时在线监管,做到交易全流程可视化、音视频管理档案化、事中事后监管全覆盖。在线下,高标准建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搭建全省首套智能总控系统,全面实施场地自动化管理、信息自动推送展示、交易场所远程监控;配备“数字见证”系统,采用全国领先BIM3D技术构建空间可视化运维管理模型,做到交易活动全时段无死角监控、视频数据归类存储、问题投诉可溯可查,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智能化服务。

      坚持横纵双向齐发力,推进政府采购全方位一体化建设。横向上,纵深实施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改造,推进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交易、政府采购监管、网上商城等业务平台系统无缝衔接,实现采购预算—采购计划—采购交易—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验收—国库支付“一网通办”。纵向上,主动对接省级技术标准、交易规则和规范要求,打通省市系统“需求、合同、验收”三个关键接口,推进市县电子交易系统与省级一体联通,实现政采公告同步发布、监督处罚同步实施、信用信息同步共享。

       做好“减、扶、创”三篇文章,提升政府采购便利化,支持企业发展。“减”,减轻企业成本。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原则上免收履约保证金。取消投标报名环节,供应商可凭系统免费自动推送的采购文件直接参加投标,提高采购效率。建立政府采购资金预付制度,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额30%,疫情防控项目最高可达100%,并按要求5个工作日支付,增强供应商履约能力。“扶”,强化政策扶持。对符合预留份额采购情形的,坚持将采购预算30%以上授予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鼓励支持更多符合条件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创”,创新融资服务。深入推进“政采贷”,开设“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服务专区,支持供应商一键发起贷款意向,择优确定融资机构,“量身定制”融资产品。引入信用担保机制,为中小企业投标保证、履约保证等提供专业化担保服务。

         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努力营造政府采购和谐环境。一是聚焦公平,发布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明确42类137项禁止行为,禁止以不合理条件对中小微企业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在发布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及时告知未中标单位评审得分及未中标原因,确保企业知情权;深化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发布“红名单”“黑名单”,强化信用结果运用。二是聚焦公正,开发运用价格评估系统,对政府采购项目价格实行评估、监控。推行政府采购全流程采购标准化,建立各方主体库、监管库、诚信库,与“信用中国”互联互通,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畅通线上线下投诉渠道,引入调解机制,及时处置投诉举报事项;严把评审专家选聘入库关,不断充实提升政府采购评审专业力量。三是聚焦公开,加快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通过监督平台及时公布政策法规、职责清单、监管信息等,以公开促规范、强管理;积极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标签: 营商环境政府采购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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