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板块: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24-09-03 14:40:45 作者:王蕾 阅读量:74
摘要: 近日,国资委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规〔2024〕5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文件作为国资委在采购管理领域的首个政策性、规范性文件,标志着我国中央企业在采购管理方面的制度建设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对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提升采购效率和质量,防范采购风险具有重大意义。
近日,国资委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规〔2024〕5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文件作为国资委在采购管理领域的首个政策性、规范性文件,标志着我国中央企业在采购管理方面的制度建设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对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提升采购效率和质量,防范采购风险具有重大意义。
出台背景与必要性
长期以来,招标采购作为我国国有企业主要的采购方式被广泛采用,但由于其程序刚性和决策的“一次性”特点,使得某些不适合招标的项目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了不确定性和非理想的结果。此外,由于缺乏对非招标采购方式的明确规范,非招标采购中的问题频发,如私设条件、暗箱操作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采购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还导致了采购违规事件的发生。
重点内容解析
《指导意见》涵盖了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的多个方面,包括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强化采购寻源和供应商管理、完善采购执行和评审机制等内容。其中,首次明确了询比采购、竞价采购、谈判采购、直接采购等四种非招标采购方式及其适用范围和管控要点,旨在提供一个更加灵活、透明、高效的采购管理框架。
《指导意见》从总的要求出发,明确了“依法合规”、“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协同高效”等四个方面,即要依法依规办事,要保证公开透明,要通过竞争择优,才能选出最适合自己的供应商,还要加强内部和外部的协调,从而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
科学匹配采购方式
《指导意见》没有排斥招标采购方式,而是提倡科学合理地匹配采购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范围之外的项目,当遇到诸如采购周期紧张、供应链安全、内部互供、联合研发等特定情况时,可以考虑采用非招标采购。但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应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强化供应商管理
供应商管理是采购管理的核心,中央企业应广泛开展寻源工作,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对供应商进行量化考核与分级管理。此外,建立高风险供应商名单,以防止潜在的供应风险,但这一名单应谨慎操作,避免对中小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推动采购活动公开透明
《指导意见》要求采购活动做到公开透明,采购信息和结果要公告公示,接受多方监督。此外,还强调了采购数智化的重要性,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提升采购效率和透明度。
结语
《指导意见》的出台,为中央企业采购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指导,有助于解决现有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推动采购管理向更加规范化、现代化方向发展。下一步,中央企业应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或修订相应的采购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确保政策的有效落地。同时,各级监管部门也需要加强对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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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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