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官方回复!这四项内容不得作为评分项

板块:招采百科 发布时间:2024-09-29 17:43:20 作者:标事通 阅读量:102

摘要: 物业企业服务的物业面积可否作为评审因素?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软件企业证书可以作为评分项吗?可否以协会、社团等社会组织颁发奖项作为评审因素?


  01物业企业服务的物业面积

公开招标物业项目,在设置业绩时,是否可以以面积来设定评审因素?例如达到多少面积得X分。

( 留言编号:6863-3661689)

答: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质量有关, 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不鼓励使用物业企业所服务的物业面积作为物业项目评审因素。
  

02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软件企业证书

在虚拟仿真实训综合平台类似项目政府采购过程中,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软件企业证书可以作为评分项吗?

(留言编号:6419-3607060)
  
答: 评审因素应当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证书一般不宜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软件企业证书评审因素。  

03 党支部设置

可以在标书中把设立党支部设置为评审因素吗?

答: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不建议将设立党支部作为评审因素。  

04 协会、社团等社会组织颁发奖项

请问政府采购采购文件评审因素设置时,是否可以用民政部依法注册登记的协会(非山寨社团、离岸社团等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奖项作为评审因素?
(留言编号:1527-3608903)

答:采购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设定评审因素,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质量相关。留言所述民政部依法注册的协会颁发奖项与货物服务质量一般不直接相关,不宜作为评审因素。  

标签: 投标评审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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