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倒查十年:42家单位政采违规行为具象化表现

板块: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5-08-22 15:05:06 作者:标事通 阅读量:175

摘要: 近日,国家审计署发布2025一号公告,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审计署重点审计了42个部门及所属252家单位2024年收到的财政预算拨款6199.57亿元,并关注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近日,国家审计署发布2025一号公告,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审计署重点审计了42个部门及所属252家单位2024年收到的财政预算拨款6199.57亿元,并关注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此次共发现各类问题金额315.44亿元,其中,涉及到招标采购方面违规问题达到83处,很多违规行为已经超过十年。


这些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门类:

01未依法将采购项目交给集中采购机构执行

如某部委2014年至2023年,将部分采购业务交由所属机关及驻外机构服务中心下属某开发有限公司办理,并由海石花公司收取服务费,导致多支出财政资金431.62万元。

02未依法履行招标采购程序

如某部委直接向1家外部企业采购服务,涉及金额1575.06万元。而另一个部委的有4000万采购项目,均通过小额零星形式采购,回避集中采购程序,甚至还有部委的政府采购项目采用先采购后补充招标形式的方式进行。

03招标过程中对供应商区别对待

以不合理的方式限制供应商。如纺织机关服务中心下属上海某置业有限公司、湖州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在2个建设项目采购中,存在直接指定评标专家、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限制性条款、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部分内容一致涉嫌串标等问题。

04违规分包

如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信息中心下属北京某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违规将中标的4个政府采购项目主体任务和关键性工作分包,涉及金额491.78万元。

05采购超支

采购人未能有效维护自身权利,如某中央机构2019年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将2017年、2018年出版合同中约定的黑白印刷,变更为彩色印刷并追加合同额,但追加合同额违反了“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的规定,涉及金额312.5万元。同时,2017年至2020年,该机构在供应商提供服务未达进度的情况下,提前支付合同款1301.45万元。

06采购效率低下

审计署报告显示,至2024年底,电子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北电力大学等6所高校的8个项目,因前期准备不充分等,尚未签订设备采购合同,4.08亿元财政资金未发挥效益。

标签: 政府采购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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