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定要经过公司的授权吗?

板块:招采问答 发布时间:2020-12-18 15:29:52 作者:筑龙标事通 阅读量:483

摘要: 分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定要经过公司的授权吗?

    公司在设立分公司,取得营业执照时,就是公司对分公司可以经营的公开授权。分公司无需再取得公司的授权,分公司凭工商登记机构颁发的营业执照就可以经营。需要行政许可才能经营的项目,分公司取得了相关行政许可证书,就具有了合法的经营资格,凭自己独立的行政许可证就可以独立开展经营,也不需要公司的授权。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举措促进企业登记监管统一规范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7〕175号)明确指出: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先行取得审批部门批准的许可证,再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营业执照,企业登记机关依照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进行登记。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后置许可经营项目的,依法先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取得营业执照,再向审批部门申请许可证,获得审批部门批准后,企业方可从事特定经营活动。企业登9记机关在经营范围后标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需经审批部门批准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特殊管制行业外,企业凭营业执照即可开展一般经营活动。

标签: 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筑龙标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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